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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 首页 > 党群工作 > 党员教育 > 集团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集团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09-27 16:34:28 返回列表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进一步弘扬清廉正气。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共浙江建华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共浙江建华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和中共拱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织机构

纪委书记:倪春英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徐燕鸣

办公室成员:张  洪  张红霞  许屹东  邵  卿  罗嘉蓉 


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4、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这次纪委办公室人员的设置,由集团审计、财务、人事、基建等重点部门、岗位的同志担任,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忠于党的事业,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保守机密的要求进行选配。希望加强自身政纪条规、纪检业务知识的学习,立足于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争当党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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